来源:知远战略与防务研究所 许斌/编译
自:日本《军事研究》2020年1月号
[知远导读]本文主要通过对比日本和中国海上力量的变化,得出日本海上自卫队战力已大幅落后中国海军的观点,并通过对日本现行舰艇更新政策的批判性评论说明日本不能安于现状,作者在文中阐述了三大理由,建议日本政府改变政策,扩大舰队规模以达到与中国海军的制衡。
海上自卫队为了改变与中国海军在舰艇数量和战斗力上的劣势,加快了在当前中期防卫计划中真正意义上的护卫舰(FFM)的建造。但即使采取这样的措施,中日海上力量的差距也不会缩小。针对这种情况,本文提出3个方面的理由和对策。
现在是时候改变舰艇装备列装的方针了。
在对中国海军的竞争中,日本当前已经陷入了劣势。过去日本海军对中国有着压倒性的优势,而现在至少在数量上已经被中国海军压过。当前远洋型水面舰艇数量上,中国拥有63艘,日本只有41艘,中国是日本的1.5倍。
针对这种情况,日本决定积极推进护卫舰的列装,计划在性能上做出妥协,并以连续制造低成本的新型舰艇实现短期数量上的提升,以此缓和对中国的劣势。
这个解决方案能够成功实现逆袭吗?
不可能。这样的政策只不过是杯水车薪。第一,新列装护卫舰也只是在固定编制内进行舰型调整,将巡逻艇升级为护卫舰罢了。第二,此政策并没有扩大舰队规模,并没有相应的资金追加和组织结构改革。第三,对经济性的追求并不彻底,当前并不存在既节约成本又增加新舰数量的制度机制。综上所述,列装新型护卫舰的政策不过是杯水车薪,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反过来说,要改善现状,就只有扩大舰队规模这一条路可走。因此,顺着这个思路再来考虑其他因素是极其必要的。
日本早晚会实施扩大舰队规模的政策,假如持续实施当前的舰艇调整政策,那么日本相对于中国海军的劣势会越来越大。因为,日本即便接连列装护卫舰,但只要舰队规模不变,就永远无法追上一直在扩大规模的中国海军,换句话说,比起微调舰队舰种,日本海上自卫队更需要提升整体战斗力规模。
日本海上实力将只有中国的一半
中日海上力量逆转也就是最近几年发生的事。
直到2010年代前半段,日本海上自卫队实力对中国海军还是有优势的。21世纪初,日本远洋型水面舰艇有37艘,中国只有21艘,到了2010年代初期,日本有43艘,中国有33艘,从数量上看,日本海上力量相对中国还是有利的。
逆转开始于2015年,当年日本没有新的远洋型水面舰艇服役,而中国一年内就服役了6艘,日中海上力量对比变成了41比43。在此之后,这个差距急剧增大。
中国以每年5艘左右的速度建造水面舰艇,而且是纯增加,没有退役舰艇。
相对而言,日本每年只有1艘舰艇在建,并且是退役1艘,再服役1艘,舰队规模一直没有变化,日本舰艇数量相对于中国,以1年5艘的速度在急速落后。
当前,中国远洋水面舰艇数量约为日本的1.5倍,到2020年初,中国有61艘远洋水面舰艇而日本只有41艘,准确说中国有1.42倍的领先优势,日本海上力量是中国的七成。
日本海上力量相对于中国的差距会拉大到什么程度?
维持现状的话,预计到2050年,中国海上力量将会是日本的2倍以上。具体来说,以每年新列装4.4艘远洋水面舰艇,每艘舰艇使用年限30年计算,到2050年中国水面舰艇数量将达到132艘,也就是说,每10年,中国将有44艘舰艇服役。另外,中国海军的“现代”级、051C/D型和052型驱逐舰在服役之后将近20年都在进行现代化升级,至少还能作为主要战力服役10年,所以中国海军舰艇的使用年限至少有30年。
相对而言,以现在的政策,2050年日本舰艇保有数量最多为61艘,在53艘的编制下加强8艘,这是因为在海上自卫队中,编制数量是规定死的。具体来说,到2030年,日本将拥有53艘舰艇,这是防卫省最新的《防卫计划大纲及中期防卫力整备计划》(简称《中期防》)所明确的,其中提到10年后日本“将服役54艘护卫舰”,与中国比较时除去4艘轻型航母DDH,加上3艘训练用远洋型练习舰,就是53艘。在此之后,日本可能最多增加8艘护卫舰,但这也不过是将自卫舰艇的编制数转换为护卫舰罢了,将这些可能增加的护卫舰数量算入的话,那就是8艘左右。具体来说,这8艘舰艇一共会有5种类型,其中练习舰、训练支援舰和试验舰共计4艘,海洋观测舰和潜水救生舰为另外4艘。前4艘都会基于老旧型号的护卫舰进行改建,作为特种舰艇使用,后4艘主要搭载水下机器人和无人机用于民间救援任务。所以用护卫舰来作为这些舰艇的主体是非常有可能的。但这并不能改变日本海上力量相对于中国的劣势。
从结果上看,本世纪中叶,海上力量只有中国一半的日本将处于非常不利的局面,保有61艘舰艇的海上自卫队与中国的战力比将为1:2.2,连中国的一半都不到,只有45%。若不增加额外的8艘护卫舰,只保有《中期防》中明确的53艘,这个战力比将低于1:2.5,日本海上力量将不足中国的四成。
当然,这只是基于推测的数量,并不准确。
但从另一方面看,事实上中国未来新建舰艇数量可能会减少。首先是成本上升的问题,要建造更先进、更大型的水面舰艇单价会逐步提升。且占国防预算很大一部分配额的航母舰载机、陆上预警机和反潜设备设施等项目落实之后,舰艇的新建速度会进一步降低。此外,正在迈向发达国家的中国,经济增长率开始逐步放缓,相应的,国防预算相比过去,也没有大幅增长。加之老龄化、少子化等问题引起的社会保障经费的增加,可以说中国新建舰艇的速度很有可能缓下来。
在这方面,其实日本也一样,并且日本还有其他问题。到2050年,日本人口数量将达到一个最低点,国家的社会保障也会成为一个重大负担。到时候,比起国防安全,人们肯定会更加关注社会领域中的危机。只要没有和中国有打热战的迹象,那比起军舰,人们肯定更关心年金的变化,从这个角度看,日本要比中国更加难以保持舰艇建造速度,别说61艘了,能不能集齐53艘都是问题。
安全保障的焦点
当前,日本海上力量的劣势是一个重大问题,可以说是国家安全方面最大的问题。日本国防安全当前的焦点是军事领域中海上力量的对峙,换句话说,海上力量的劣势将造成日本在日中对峙时的不利局面。其影响是巨大的,必须认真面对这个危机。
首先就是要改善军备数量差距逐步扩大的局面,日本必须要加大国防预算的投入。其次,要在外交上有所妥协,在领土问题上退一步,缓和同中国的关系。
甲午战争后的100年来,日本海上力量对中国一直具有压倒性的优势,期间日本都高枕无忧,日本人原以为无论中国怎么发展军力,日本都无须紧张,长期保持着轻松的心态,所以当前中国的逆袭可以说是对日本人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今后,这种劣势将进一步扩大,当前日本海上力量已经低于中国的七成,低于五成也是迟早的事,必须思考应对措施。
事实上,如果能够维持相对于中国海军的七成战力,也能够达成战略平衡,劣势也不过是相对过去来说的,真正打起仗来也有制胜的机会。至少有机会通过“现存舰队主义(Fleetin Being)”战略保全己方海域的制海权以制止对方发起争夺全域制海权的舰艇决战。
但是,相对敌方的战力若不足七成,要确保达成遏制舰队决战几乎是不可能的。从太平洋战争的实例中就很容易理解这点,中途岛海战中,日本判断美军战力不足己方的七成,准确来说,日本要同美国进行舰队决战,那么将美军相对日军战力比降到七成以下便可能获胜,当时日美航母战力为6比2或3。在马里亚纳海战中,日本航母舰队战力不足美海军的七成,结果也被拖入了舰队决战。
反过来说,如果相对敌方具备其七成以上的战力,舰队决战是可以避免的,从以上两次海战来看,就能得出这个结论。1942年下半年到1944年,都没有爆发双方主力舰队的决战,这也是由于此期间日本在西太平洋实施“现存舰队主义”战略。
笔者认为,是否达到敌战斗力的七成是判定能否遏制决战的标准之一。
但日本海上力量能够达到中国的七成吗?目前看来,日本相对于中国的劣势随着时间推移,还在不断扩大,最后可能只有五成。
如果日本海上力量只有中国的一半,还谈什么遏制战争呢。可以这么说,以2倍战斗力攻击对方,在军事上是毫无风险的,一旦有事,中国会更倾向于与日本展开决战。
关于列装护卫舰
日本政府认真对待这个问题了吗?当前的对策主要是维持舰队战力。就是不减少水面舰艇编制,并在可能的范围内增强战斗力,以此来应对这种劣势。具体来说,就是列装护卫舰,众所周知,国际上典型的远洋舰是各类驱逐舰,而日本则建造了性能参数不如驱逐舰的护卫舰作为远洋舰,以此来降低建造成本和军费。当前,老旧的“雪”型和“雾”型护卫舰升级工作处于停滞状态,“阿武隈”型护卫舰和巡逻艇的建造指标被新型远洋水面舰艇占用。这就是当前日本海上力量准备的状态。
当然,建造护卫舰的最初目的其实并不是针对中国日益强大的海上力量,主要是为了模仿美国海军的LCS(濒海战斗舰)来建造日本自己的小型高速护卫舰。主要目标是为了近岸防御。
但是,该计划在讨论过程中变了样,原用于近岸防御的护卫舰建造计划为了实现远洋作战目标而进行了方案变更。因为眼下的重要课题已经是与中国之间的军事博弈。
所幸的是,至少该计划是要建造出能够在中国面前彰显存在感的水面舰艇,所以日本第一次建造出了全长132米,能够长期在海上遂行任务的排水量达4000吨的真正意义上远洋水面舰。从结果来看,随着该类护卫舰的建造数量上升,日本海上自卫队能够实现在中国东海海域的军事活动和针对频繁出入太平洋的中国舰艇的跟踪。此外,海上自卫队凭借新型护卫舰具备了在印度洋海域打击海盗,为国际和平做出贡献的能力。
新型护卫舰也实现了低成本化,与以往的驱逐舰型护卫舰相比,不论在建造成本、运用成本还是乘员数量上都实现了节约的目标。建造费由700亿日元降低到500亿日元。在运用成本上,由于舰体小型化和采用柴油供能,占一半费用的燃料费也得到了压缩。另外,作为海上自卫队最稀少的资源——乘员,也得到了节约,从250人一下子减到了100人。凭借这些优势,海上自卫队是能够实现护卫舰的大量建造和运用的。
日本准备建造22艘这种新型护卫舰。其中包括对“雪”和“雾”型护卫舰的更新和对一部分近岸战力的更换。所以10年后,日本海上力量将由目前的41艘变成53艘。
存在的问题
舰队舰艇总数并不增加
这种更新更换护卫舰的政策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这只是杯水车薪的方法。这对不断扩大海军规模的中国来说遏制效果是有限的。
其理由跟上文提到的一样,第一,这都是在自卫队编制内的操作。第二,舰队规模本身并不扩大。第三,对经济性的追求不彻底。
当然,新型护卫舰的建造计划本身并没有问题,在当前的对峙中还是能够起到遏制效果的,包括在海上自卫队遂行印度洋任务时也以低成本提供了有力支撑,此外,相对驱逐舰型护卫舰来说,新型护卫舰的功能和性能也是经过深入考虑的,此前制造的舰艇没有积极发展更强大的反潜和防空能力,是因为国家认为这些能力并没有很强的必要性,现在只要在重新设计的护卫舰上强化这些能力,那么对海上整体战斗力提升还是很有帮助的。反过来说,如果政策方针没有变化,则舰队能力不会得到提升,相对于中国的劣势不会得到改善。
列装护卫舰效果有限,无法作为遏制中国海上力量的手段
最主要的理由就是,更换更新旧舰艇为新型护卫舰的这种政策,不过是在编制数量内的操作。
海上自卫队的舰艇数量都是由编制数量规定好的,准确来说,海上自卫队舰艇总编制数量为121艘。舰艇的调配都在这个框架内,每新建造并列装一艘舰艇,就要有一艘旧舰艇退役。当前日本政府的政策都没有突破这个编制数,其中更换优先度比较低的,也就是功能能够用其他手段代替的舰艇的新建指标,会被划给新型护卫舰,在此基础上进行新型护卫舰的建造。截至目前,共有9艘新型的远洋护卫舰都是通过这样的操作而来的,包括一部分巡逻艇和6艘“阿武隈”型护卫舰。且据说有10艘巡逻艇的指标用于建造新型护卫舰,也就是说,新型护卫舰与巡逻艇指标的置换比为1:3.3。但这种指标置换的办法不是长久之计,能够用于置换的舰种指标很快就会耗尽。一旦新型护卫舰新建数量达到22艘,能够置换的指标就用完了,上文提到的最多增加的8艘就在这个指标内,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可能再增加指标了。此外,海上自卫队还需要补给舰和声纳测定舰等舰艇,按这种政策执行的话,各种舰艇之间还存在竞争关系,那么潜水艇和轻型航母是不是也会因为要跟新型护卫舰竞争指标而产生冲突呢?
事实上,即便日本建造了22艘新型护卫舰,中日之间的差距也会逐步拉大,日本的远洋型水面舰艇如今已经增加了9艘,往后最多增加到53艘,即便在编制数内进行置换操作,最多再增加8艘,合计61艘,相对的,中国远洋型水面舰艇将达到132艘。
换言之,在编制限定内努力的效果是有限的,最后中日战力比将超过2倍,这些观点在上文中已有提及。
日本政府并未致力于扩大舰队规模
据说列装新型护卫舰能够提升海上自卫队运用水面舰艇的效能,但事实上只能说是提升了护卫舰在日本海上自卫队121艘舰艇中的数量比例罢了。即便完成护卫舰的列装,在编制不变和舰艇存在置换比的情况下,总数反而是要下降的。所以,可以判断当前日本的政策并不利于改进对中国的劣势。
与“编制主义”诀别
日本一直以来都需要大刀阔斧的改革,尤其是在新建护卫舰的政策上,更应该与“编制主义”诀别。
比如在军费预算内将战斗力最大化而不是在编制数内将战斗力最大化。
用数据来说的话,就是“在9000亿日元内将战斗力最大化”,将13艘“雾”型、“雪”型全部更换为新型驱逐舰。在此金额内尽可能多地新建护卫舰以应对中国的威胁。
事实上,美国海军就进行过类似的研讨。其中比较有名的是,冷战时期美军关于反潜护卫舰在航速与建造费上的取舍,如何在性能上和建造数量上取得双赢,美国海军最终选择了27节的航速作为性能标准。
所以应该从日中海上力量对比方面进行反向计算,这也是日本政府应该在一开始就进行的工作,到2050年,中日海上战力对比将达到最大,此时日本至少必须具备中国海上力量的六成才能有效遏制战争,要从这点出发在新建舰艇和延寿方面进行政策制定才对。
防卫省和政府的关注点
日本当前国防安全的焦点就是与周边大国的对峙。从这点出发,防卫省和政府层面就必须在扩大舰队规模方面进行努力。
防卫省方面,必须在军费分配方面做出改变,重点要从对峙出发,将陆海空和技术研发的军费比例进行协调分配,通过增加舰艇建造费用来缓和这种对华劣势,这才是正确的道路,当前以护卫舰更换旧舰艇的政策太过于技巧性,当然这是在扩大舰艇建造拨款的前提下进行的讨论。
政府方面,应该将海上保安厅的舰队进行武装,成为军事战斗力。海上自卫队独自进行战斗力调整是无法追上中国海军的进步速度的,所以将海上保安厅进行“第二海军化”是有必要的,应该以此为政策导向,而现实中却只是实施了在编制内列装护卫舰的政策,这对改善日中海上战力对比成效不大。
对经济性的追求不彻底
第三个理由就是对经济性的追求不彻底。更新更换新型护卫舰的政策本来是为了在提升军费使用的效益的同时改善日中海上战力差距,但这个政策事实上并不是长久之计,追求一时的经济效益不能从本质上解决问题。
列装新型护卫舰解决的是旧型护卫舰高昂的建造维护成本这个问题。以往的驱逐舰型护卫舰由于过度高级化,其建造和维护成本也极其高昂,所以时常出现由于经费紧张部分老旧护卫舰得不到维护。尤其是建造周期短、建造数量大的“雪”、“雾”型护卫舰,同时维护更新需要大量资金成本,所以促成了低成本的新型护卫舰的产生。
从经济性出发,新型护卫舰的性能也经过了严格考察。最开始日本政府在小型高速水面舰的选择上徘徊,但随着计划的变更,最终选择了低价且实用的水面舰艇。具体来说,就是扩大舰体规模以适应远洋航行和海上长期任务,简化除了武器装备部分的其他设备,确保其易操作和省力,这些要求都瞄准了与中国海军的对峙和海外任务的派遣。
但最近,作为优势的低成本建舰计划反而成了劣势。随着世界上多种类型护卫舰的发展,针对日本这种新型护卫舰的远程防空和反潜能力不足的批评日益增多。要进一步提升性能,就必须增加成本和建造周期,这也进一步拉大了与中国的差距。
一味地提升性能也没有太大意义,一方面海上自卫队并不需要性能的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在作战时多用途装备难以操作。以远程防空能力为例,防空导弹本身并不是所有护卫舰的标准装备,普通型护卫舰并不需要远程防空导弹,并且以防空导弹作为防空手段是不彻底的,必要性也不强。假如遭到单架侦察机发射的对舰导弹,导弹数量最多也就4枚,用RAM(“拉姆”反导系统)即可处理。如果是多架战机对护卫舰进行饱和攻击的话,就算有远程防空导弹也是杯水车薪,此时只能用能够搭载多数导弹并展开齐射的ESSM“海麻雀”来进行防御。
建造高级化护卫舰的倾向
其实追求经济性不彻底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制约这种护卫舰高级化倾向的机制方法。
当前的课题是改缩小日中水面舰艇数量差距,护卫舰的整备应主要围绕这个目标。其核心是在维持成本的基础上提升造舰速度,要基于这个目标彻底排除目的不清的其余装备和设备,这才是日本要追求的态度。
但日本政府并没有致力于实现这个目标,而作为使用者的海上自卫队也没有提出异议。
反过来,从海上自卫队队员的角度出发,自己乘坐的舰艇如果能够更加高级化和高性能化,那他们也乐于接受这种造价的不经济性。事实上,每艘舰艇在建造时是有很高自由度的,不像战机建造一样,都严格按照统一的设计和结构来建造,水面舰艇的建造能够在年度预算的范围内进行设计和结构上的改进,关键这是个非常自然的过程,没有人或组织会去注意这种高级化趋势。但这不断堆高的造舰成本在与中国的对峙中反而成为了不利点。
可以说,一贯以来的编制主义对缩小同中国的差距是毫无成效的,因为即便有一艘护卫舰的建造指标,日本政府也不会通过节约成本去多造一艘护卫舰,反而会在这艘护卫舰指标内提升建造成本追求更高级却不必要的舰上装备。
所以说,若能改变现行的编制限定制度,定能提升建造新舰的频率,使用这些新舰艇的海上自卫队只要专注于如何发挥舰艇的最大战斗力即可。
现行编制主义的政策在将来肯定会迎来改变,但若政策反复,日本海上力量相对于中国海军的差距还是会进一步拉大,这是不可避免的。
若放任当前的政策不顾,未来一旦有事,日中战力差距将会在战场上变得显而易见,所以当前日本实际上已经处于危险之中。
日本应该立即摒弃不完善的护卫舰列装政策,加入舰艇建造的竞争之中,同时优化军费分配,以海保厅为核心建立“第二海军”,废弃编制主义,并在确保建造数量的要求下抑制舰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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