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4日援引中国证监会网的报道称,近日,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对外国公司在美上市提出额外的信息披露要求。美相关参议员对媒体表示该法案主要针对中国。
该法案要求,外国发行人连续三年不能满足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对会计师事务所检查要求的,禁止其证券在美国交易。
中国证监会对此回应称,我们坚决反对这种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做法。中方一直高度重视中美资本市场审计监管合作,2017年协助PCAOB对一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试点检查,2019年以来又多次向PCAOB提出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联合检查的具体方案建议。我们期待得到美国监管机构的积极回应,并呼吁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按照跨境审计监管合作的国际惯例,加快推动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联合检查。
该法案对双方利益都会造成损害,不仅会阻碍外国企业赴美上市,更将削弱全球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及其国际地位。优质上市企业是各国资本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相信国际投资者会根据符合自身最大利益的需要,做出自己的明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