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5月13日报道 《日本经济新闻》5月12日报道称,军机、潜艇等防卫装备品的国际共同开发和出口未能取得进展。日本政府2014年制定“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放宽了防卫装备转移的条件,但根据新原则启动的共同开发项目一个也没有,日本国产成品防卫装备出口也是零。日本积极进军国际市场,却遭遇严峻现实。
日本政府2014年4月制定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规定,在“有助于日本安全保障”等条件下,可以降低共同开发和出口的门槛。日本希望通过防卫装备合作,进一步强化日美同盟,深化与其他友好国家在安全保障领域的合作。
报道称,日本还希望追赶在防卫装备数字化方面领先的美国。
在现代战争中,战机、舰艇等所有武器装备都通过网络连接协同作战。像互联网等数字技术通常是由军事技术引领的。通过共同开发,有利于提升日本官方和民间的数字技术水平,降低开发成本。然而,日本在新三原则指导下,尚未能开启共同开发。
报道指出,最新式的F-35A隐身战斗机是以美国为核心的9个国家共同开发的。美国大型军工企业洛克希德-马丁公司是主体。由于开发是在日本放松军备管制之前开始的,所以日本没有参与。F-35A的改造和维修只能依赖美国。要探明4月坠毁的F-35A坠机原因,离不开美军的合作,因为里面包含着机密信息,仅靠日本很难查找原因。
日本损失的首架国产F-35A隐身战机资料图。
资料图片:日本海自苍龙级潜艇。(图片来源于网络)
报道认为,日本国产成品防卫装备的出口比共同开发还要冷清。新三原则实施后,表面上看至少有近10个出口谈判项目,但全都没有成果。2016年向澳大利亚出口苍龙级新型柴电潜艇的案例给日方相关人员留下痛苦的记忆。澳大利亚前总理阿博特青睐日本潜艇,但新领导人特恩布尔上台后,转而重视国内产业,选择了承诺保障澳大利亚国内就业的法国潜艇。
阿联酋也曾有意购买川崎重工业公司制造的C-2运输机。但2018年日本防卫装备厅干部访问该国时被告知“按照目前情况,无法购买”。原因是C-2运输机在野战机场跑道上的起降能力不足。
资料图片:日本海自US-2水上飞机。(图片来源于网络)
日本与印度则围绕新明和工业公司生产的海自US-2水上飞机谈判5年多,但最后陷入了胶着状态。印度对每架超过100亿日元(约合9100万美元)的价格表示为难,要求在印度国内生产并转让技术,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报道称,日本此前在开发时未设想过出口的情况。原本自认为优势的技术,不知不觉间“加拉帕戈斯化”。
日媒表示,日本战后走上了和平国家的道路,至今不允许向冲突当事国出口装备和销售与别国共同开发的军品。目前日本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开展国际竞争,但应制定新的战略,集中火力瞄准最高端的数字领域共同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