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人妖的起源是由于二次世界大战,美国驻泰国士兵召妓,泰国家中没有女孩的父母就使孩子变性,以赚取美军的钱,因为变性人不会怀孕,所以美军更加喜欢。图为二战泰国军队。
带来这个巨大变化的,是越南战争。20世纪50年代,美英法新澳和菲律宾、巴勒斯坦、泰国共同创办了东南亚条约组织,在冷战中坚决站到美国的一边。签条约的时候,各种产业都比较匮乏、非常缺钱的泰国政府提出一个条件:泰国必须作为在泰美军休闲娱乐的地方。
当时驻泰的美国军官有4万多人,而这些军官都有羞羞的生理需求,色情服务场所在军事基地周边很容易找到。尽管1960年泰国法律规定卖淫违法,但特殊时期也没有严格执行。这也是泰国旅游业的重要转折点。Ladyboy的大批产生正是在此时,一方面美国大兵对泰国这种异域风情非常好奇,另一方面,性交易供需失衡,急于赚钱的男性化妆成女人去赚大兵的钱,精明的生意人也渐渐瞄准了这个商机。
60年代还是小渔村的芭提雅很快成了“泰国特色旅游圣地”。现在,当地最大的两家ladyboy剧场每晚五场演出,收入约37万人民币,合照一张需要20到100元不等的消费,走红的ladyboy年收入能达到100万人民币左右。
在服务业占泰国国内生产总值一半以上的今天,传统男性职业失去优势,更多泰国男性出于自愿或非自愿的原因成为ladyboy中的一员。虽然法律里ladyboy们仍然是男性,但在日常生活中却相反,泰文中礼貌的说法是“双性人小姐”,不直接质疑但也并不纳入主流。
这就必须提到泰国的宗教了。泰国的主流宗教是佛教。佛教要求人们断绝一切“淫”的事物,为了保障人类繁衍和社会稳定,勉强允许没出家的夫妻发生正当性关系,曰“正淫”虽然“正”了,但还是属于“淫”的行列。
马来西亚的达摩难陀尊者就说了,佛教并不把同性恋看成是错误、异性恋是正确,两种都是用身体进行的性活动,都是淫欲强烈的表现,都增加我们对现世的渴望,“使我们在轮回中陷得更久”。让人沉溺的性关系就是不好的,不论对象是男是女还是自己。
泰国90%以上的人信奉小乘佛教。粗暴地说,国内流传甚广的大乘佛教讲究大慈大悲、普度众生,小乘佛教注重自我修为、精神独立。表现在社会生活中就是:各玩各的。
小乘佛教的教义甚至有这样一条:只要性工作者是为了家庭生计或是捐助寺庙等做公德的行为,那卖淫行为就不是可耻的,泰国人认为工作只是一个人用肉体获取物质报酬的工具。泰国的性观念也因此受佛教影响:同性恋和跨性别不太好,但命中注定没办法,现世身体就是具皮囊,用不着执着,还是一心向佛、为下辈子积德最重要。
在泰国,几乎只有穷人家的孩子才会当人妖,看不到未来、穷慌了的父母,会把家里长相清秀的男孩当女孩养,寄望“她”长大後可以成为一棵养家的摇钱树,而“她”悲惨的命运,在两、三岁时就被决定了。面目清秀、漂亮的男孩,在七、八岁时就被送进人妖专门“培训”机构。泰国法律规定,人妖仍然是男性,不过人妖在社会日常生活中定位为女性。
十多年后,男性人妖的生理特征便逐渐萎缩,如男性阳具,就会变得又短又小,而皮肤就会变得细润,有光泽,臀部,胸部会越发达,像女性一样,肌肉减少,皮下脂肪增多,皮肤富于弹性,胸乳增长快的,比普通女性还高耸,浑圆,挺拔,在这期间,学校便要教授许多技艺。
泰国人妖大概有这三种:第一纯粹南盘女装,没有做过阉割手术,上厕所还是男厕所。第二种服用雌激素的禁药,这类大体上困于生活所迫赚钱养活自己,这类人妖必要经历生理和心理上的折磨。
首先要强调一下,“人妖”是一个歧视性的称呼,非常不雅。男儿身女儿相的人在泰国被叫做“Kathoey”,英语国家一般使用没有主观色彩的“ladyboy”。而中国人习惯用“人妖”这个称呼,如字面所见,是将他们视为非人的异类。
和中国一样,泰国的北方人强壮剽悍,南方人婉约清秀,不仅有貌比志玲的ladyboy,越往北走越可能看着留胡须穿包臀裙的大叔。
泰国是东南亚对性少数人群最包容的国家,国内20到45岁的ladyboy约有45万人,47%的泰国男性不反对同性恋,泰国女性中,有16%有过同性性接触。